(五)计算和公布总成绩
1.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7月31日在“中国·南陵”网(http://www.nlx.gov.cn/)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
(六)确定拟选聘人员
1.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按1:1比例分学段学科确定拟选聘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以教龄长者优先。若教龄相同,以年龄长者优先。
2.公示拟选聘人员名单。拟选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国·南陵”网(http://www.nl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选定岗位
选聘岗位2人及以上的,按总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选定岗位。总成绩相同,教龄长者优先选定岗位,教龄相同的,年龄长者优先选定岗位。
(八)调动和聘用
1.拟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2.根据县城区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工作需要,对选聘人员原聘专业技术职务重新办理聘任手续。
3.2016年职称过渡前,岗位任职年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4. 为减少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影响,选聘人员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的,或多名选聘人员为同一学校教师的,调动手续按正常程序办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次性到岗或分批次到岗:如选聘人员数少于学科富余教师数,可一次性到岗;如选聘人员数大于学科富余教师数,则按3年内分批次到岗。到岗原则为:按学科总成绩排名,名次高的学科优先到岗;名次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到岗;笔试成绩相同,教龄长者优先到岗;教龄相同,年龄长者优先到岗。
五、其他事项
1.为加强对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南陵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陵县教育局。
2.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选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本方案由南陵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53-6839081
考 务 电 话:0553-6839687
原标题:南陵县2018年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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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周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