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介绍
2013安徽公务员考试笔试已经于4月13日结束,相信广大考生一定很想知道自己是否发挥出了真实水平,笔试成绩是否理想,以便及时安排接下来的面试备考工作。为此,中公教育为2013年安徽公务员考试考生特别开发了在线估分系统,考生可以点击下方的按钮进入系统,根据考场记忆进行作答。作答结束后提交试卷,系统则自动公布您的估分成绩,同时为您提供错题解析。
行测: 输入真实姓名和手机号提交,直接点击估分,作答完毕后系统将及时给与答复。
申论: 输入姓名和手机号提交,直接点击估分、作答完毕后,系统会在48小时内答复。2天后输入姓名和手机号点击查询成绩。
历年最低分数线
年份 | 分数线 |
2012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省级机关为55分,市以下机关为50分。省检察院基层派出机构、省直监狱劳教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按市以下分数线标准执行。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笔试成绩达线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
2011 | 笔试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或《专业知识》)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4月12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父母任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民委关于其民族情况和公安部门关于其与父母血亲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分别到省直有关招录机关或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审核手续。省直招录机关审核后,及时将审核结果报送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设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省级机关为55分,市以下机关为50分。省检察院基层派出机构、省直监狱劳教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按市以下分数线标准执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笔试成绩达线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个别招录机关的特殊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统一笔试后进行加试,加试的时间、方式、内容以及成绩计算等事宜另行确定并事先向报考人员公布 |
2010 | 省级为55分、市以下为50分。省检察院基层派出检察院、省直监狱劳教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均按市以下分数线标准执行。笔试结束后,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或《专业知识》)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
2009 | 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分数线包含总分和行政能力测试两个指标。其中总分系按100分折合计算得出——非公安类考生总分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各占50%计算得出;公安类考生(考试科目为3门)总分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公安基础知识分别占40%、40%、20%计算。
根据公告,此次公务员考试,我省省级机关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50分,行政职业能力45分;市州级机关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45分,行政职业能力40分;县乡机关、全省基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县级及以下机关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45分,行政职业能力35分。
省人事厅要求,招录单位要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
2008 | 笔试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或《专业知识》)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笔试成绩合成前,对少数民族报考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皖发〔2000〕17号)规定,予以照顾加5分(合成前,在两科成绩上分别加2.5、2.5分)。
设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省级为55分、市以下为50分(省检察院基层派出检察院、省直监狱劳教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按市以下标准执行)。进入面试(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机关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为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
2007 | 考《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或《申论》)三科的,按3:3:4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考《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科的,按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笔试成绩合成前,对少数民族报考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皖发〔2000〕17号)规定,予以照顾加5分(合成前,笔试为三科的在三科成绩上分别加1.5、1.5、2分;笔试为两科的在两科成绩上分别加2.5、2.5分)。
设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省级为55分、市以下为50分(省检察院直属基层检察院、省直监狱劳教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按市以下标准执行)。进入面试(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等机关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为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
2006 | 考《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或《申论》)三科的,按3:3:4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考《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科的,按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对少数民族报考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皖发〔2000〕17号)规定,予以照顾加5分(合成前在笔试三科成绩上分别加1.5、1.5、2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设置《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省级为55分、市以下为50分(省检察院直属基层检察院、省直监狱劳教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按市以下标准执行)。进入面试(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为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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