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芜湖繁昌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1人公告(3)

推荐: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2018-07-05 17:21:55 | 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在繁昌县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审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七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2018年12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六、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督查和指导。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垂询电话:0553-7864225,监督举报电话:0553-7878131

附件1:2018年繁昌县公开招聘计划表 (第二次).xls

附件2: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繁昌县委组织部 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5日

原标题:2018年繁昌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责任编辑(周晓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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