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有关事项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学科。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或等于该学科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少于计划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减一”的原则确定该学科计划数。
5.资格审查
由区教师招聘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及聘后管理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时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人承担。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量化积分
根据《南谯区2018年面向区外选调教师积分量化表》(见附件2)的标准,按学历、职称、能力水平等进行量化计分,依据积分高低,在本次选调计划数额以内确定拟选调对象。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根据量化积分结果,按所报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如出现积分并列的情况,则按照能力水平顺序分值高低依次确定(递补、择校参照此办法)。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后缺额的,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共递补2次。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南谯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择校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量化积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本次选调计划所列的岗位及学校。不按时参加择校者,视作自动放弃。择校时间和地点在南谯区政府网另行通知。
(八)选调人员管理办法及待遇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南谯区区教师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正式调入后,按照新确定岗位聘任,同时调入人员必须在南谯区教育系统至少服务5年。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委监委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112534)。本方案由区教师招聘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0-3113221)。
原标题:南谯区2018年度面向区外选调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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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教师招聘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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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