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合肥市公开招聘滨湖两校中小学教师体检结果和政审工作的通知

推荐:安徽教师招考网2011-08-11 10:59:27 |  

2011年合肥市包河区公开招聘滨湖两校中小学教师

体检结果和政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2011年合肥市包河区公开招聘滨湖两校中小学教师简章》规定,体检工作已于8月10日上午结束,以下21名同志体检合格,进入政审阶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合格进入政审程序人员名单

初中语文(3名):胡  军  陈雪莲  陶明星

初中数学(2名):张盼盼  时光玉

初中英语(2名):柳  嘉  彭  宇

初中物理(1名):刘会炎

初中化学(1名):黄加香

初中政治(1名):包丽敏

初中地理(1名):陈赞民

小学语文(5名):朱有芳  王  松  彭玉泰  程  蔚  张  芹

小学数学(5名):胡  瑾  汪  静  王邦燕  任宝玲  王  静

请上述体检合格人员于2011年8月15日17:00前将政审材料(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包河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区政府南楼531室)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政审内容与所需材料

1、在职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提供以下内容的政审材料一份,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1)品德: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工作主动性、事业心、团结合作精神等,注重考察其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情况以及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力:主要了解被考察者的知识和专业水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3)绩效:主要了解被考察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实绩和奖惩情况。

(4)遵纪守法情况。是否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无经济问题,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

2、待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社居委(村委会)或街道提供以下内容的政审材料,政审材料加盖社居委(村委会)或街道公章。

(1)思想方面。主要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工作主动性、事业心、团结合作精神等。

(2)社会表现方面。

(3)遵纪守法情况。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其它

1、如有政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递交政审材料者,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进行体检、政审。

2、相关结果择日在网上公布,请考生留意关注网上动态。

3、请浏览过此通知的考生回复电话:0551-3357793。

4、监督举报电话:

0551-3357793(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0551-3357296(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二O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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