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区人社局、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7月21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21日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21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报名网站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21日18: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两科共90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3.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0人及以上的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23日8:00至16: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于7月23日16:00前完成资格审查。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7月26日9:00时至7月28日16:00时前直接从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不按公告时间打印准考证,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
(五)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为幼儿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3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70%合成笔试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六)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属以下报考人员的,还需提供相应的审查材料: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以及“本人在进入考察阶段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合格”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以及“本人在进入考察阶段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合格”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2018年办理幼儿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需提供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教师资格证书种类和编号及幼儿教师资格证待发的书面证明,同时提供“现承诺在进入考察阶段前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视为不合格”的书面材料。
责任编辑(周晓曼)